近日的捷運砍人案,連帶引起了一連串關於廢除死刑的討論。也剛好讓我可以稍微思考一下這個嚴肅的議題。

關於廢不廢死

廢死與不廢死,與人性、生命觀、社會價值觀、司法制度、宗教哲學等等都有關。

殺人償命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價值觀,而死刑便是對於罪大惡極之人的最終懲罰。同時,它也免於其他人再度受害。然而,這一切都有賴於公正的司法體系。

廢除死刑的訴求,並非是廢除犯人的一切懲罰。廢死的理念是人們認為能找到比死刑更有力、有效的懲罰方式,諸如勞役終身之類的懲罰。而廢死最有力的論述在於,他們認為司法並非完全公正,而廢除死刑可以拯救因冤獄被判死刑的人。

不管廢不廢死,我們都需要更多的司法改革,對於死刑的判定與執行也應更謹慎。

不管有沒有死刑,我們都無法杜絕犯罪。槍決了一名殺人犯,無法避免下一個殺人犯的出現,但可以避免他日後再殺人。廢除了死刑,免除了有人因誤判而枉死的可能,但目前卻仍無任何配套措施。

死刑不是答案,卻是一種現實。

廢死是一種理想,卻需要更好的司法制度與監獄制度來配合。

最終我們要面對的還是人性隱晦、黑暗的一面,最終我們要處理的還是社會制度與價值觀扭曲造成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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